世界運動會的由來

世界運動會係以彙集各種最熱門、最受歡迎及最壯觀的高水準運動競賽項目作為主軸。無論是在地面、在空中、在水裡或在水面上的競技運動項目都是以追求「更快、更高、更強」為目標。世界運動會聚集各種運動競賽項目之箇中翹楚,在 每四年舉辦一次(於奧運會之次一年) 的賽會中同台競技,共同追求更優異的表現,而這些世界頂尖好手並將在世界運動會的緊湊賽程及高能見度舞台嶄露頭角,吸引全世界目光焦點。因此,世界運動會除了提供數千位來自世界各地之各運動項目選手獨一無二的競技平台外,並能藉此建立團結一致及跨國界的友誼,對所有選手來說,更是留下輝煌戰績及表現親愛精誠之重要盛事。

世界運動會是在國際世界運動總會贊助下所舉辦的,而國際世界運動總會係由 32 個國際運動單項運動總會組成並確保所有正式比賽項目皆依國際競賽規則進行。 世界運動會的主辦單位係由國際世界運動總會委任予主辦城市、其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及其地方政府等共同組成的組織委員會負責執行。 世界運動會為期 11 天 ,以開幕典禮揭開序幕、以閉幕典禮劃下完美句點。 所有儀式及競賽皆以 IWGA 頒定用以指導組織委員會及賽事進行之「世界運動會規則」為依據。
在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將其贊助授權予世界運動會之刊物及 IWGA 明確接受並支持奧林匹克憲章規則的同時, 世界運動會與奧林匹克賽會 最大的差異 就在,世界運動會適合於 在現有場地及規模適中之場館舉辦 ,主辦城市 不需要 為了世界運動會而 新建場館或擴增現有設施 ,另 並非所有 IWGA 運動 項目皆 於每屆世運會中 舉辦 ,運動項目 依主辦城市 現有及鄰近場館設施 而 為 選定 要素。 主辦城市亦可增列 些許非 IWGA 會員總會之運動項目為 邀請賽項目 。

一直以來,世界運動會競賽項目約有 35 項,所以 IWGA 自 2003 年即以 「 THE WORLD GAMES: 30+ SPORTS AT THEIR BEST! 」 為口號。

 什麼是 IWGA ?

國際世界運動總會 (International World Games Association) 為管理世界運動會的主體,由 32 個國際運動單項運動總會組成, 國際單項運動總會 必須是 國際體育聯盟協會的會員 且 經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認可 ,且該運動總會提倡的運動項目必須是 非奧運比賽項目 ;再者,各國際單項運動協會必須建立嚴格選拔機制及資格規範以確保最優秀的運動選手進入世界運動會,及遵循 IWGA 將世界運動會推展至最高挑戰為目標。

世界運動會的歷史

屆 次

年 份

地 點

比賽項目

正式比賽

邀請賽

參賽國

1981

美國
聖塔克拉拉

18

18

0

n/a

1985

英國
倫敦

23

19

4

n/a

1989

德國
卡里斯魯

19

19

0

n/a

1993

荷蘭
海牙

25

22

3

69

1997

芬蘭
拉提

30

25

5

78

2001

日本
秋田

31

26

5

93

2005

德國
杜伊斯堡

38

32

6

89

2009

高雄

31

26

5

99

世界運動會的特色

1. 每 四年舉辦一次:都是在奧運的隔一年。

2. 非奧運比賽項目: 運動項目 必須是 非奧運比賽項目 。

3. 現有場地及規模適中 :世界運動會適合於在現有場地及規模適中之場館舉辦。

4. 不必新建與擴增 :主辦城市不需要為了世界運動會而新建場館或擴增現有設施。

5. 主辦城市有項目選定權 :並非所有 IWGA 運動項目皆於每屆世運會中舉辦,運動項目依主辦城市現有及鄰近場館設施而為選定要素。

6. 主辦城市有增列邀請賽項目權 :主辦城市亦可增列些許非 IWGA 會員總會之運動項目為邀請賽項目。

高雄世運網站 http://www.worldgames2009.tw/wg2009/cht/world_Game_about.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