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著『尊重造物主天賦的生命』信念,照護智障及多障者,啟發其潛在功能,加強社會適應的能力。

教養 6 40 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中、重度、極重度智能障礙者,及兼有多重障礙者(即不包括視覺、聽覺、語言、精神之單項障礙者)。尚包括由政府轉介安置的智能障礙個案。

 

( ) 住宿教養 : 六歲以上四十歲以下之智障及多重障礙者。

( ) 日間托育 : 六歲以上四十歲以下之智障及多重障礙者。

( ) 職業陶冶 : 十五歲以上生活能自理者,有工作意願者。

( ) 身心障礙者福利諮詢服務。

( ) 心靈關顧生活照護。

 

 

 

 
 
 

 

 

 

 

 

 

 

 

 

 

     

(6 15 歲重度智障兒)接受學校安排之特殊教育,另於院內進行課後輔導,並加強居家生活及休閒生活的能力,以達學習的延續性及落實全面的服務。

       

(15 歲以上獨立生活功能及認知能力較弱者)包含養護照顧及生活自理之訓練,協助生理復建,並擬定個別照顧訓練計畫及各項行為紀錄等事項。

     

(15 39 歲具備基本自我照顧能力的心智障礙青年)訓練計畫包含社區獨立生活技能、工作人格及職業能力之擬定及執行,並提供社區化就業之能力訓練。

 

 

服務障弱,見證主愛;因你得福,領人蒙恩。』

秉承上帝愛世人之精神,以專業的愛心、活潑的信心,

提供全人的身、心、靈服務。在工作上、生活中榮神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