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原住民分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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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族以台灣南部為活動區域,北起大武山地,南達恆春,西自隘寮,東到太麻里以南海岸。排灣族大約於東南亞一帶巨石文化(Megalithic
culture)興盛的時期,移入台灣。排灣族早期居住在北大武山西北部一帶,現今排灣族人仍能具體的指出北大武山的祖居故地,排灣族人最初是從山麓方面逐漸進入山地而經營山岳的生活,後來排灣族人逐漸從北大武山向南遷移,北起大武山地,南達恆春,西自隘寮,東到太麻里以南海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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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103年10月統計,目前排灣族人數約96,052人。學者根據排灣族血緣、地緣、風俗習慣與族人的自我分類等的因素,早期日本學者將排灣、魯凱、卑南地緣相近的三族合稱為「排灣群」,後來才區分為現在的三族。排灣族又分為拉瓦爾群(北排灣)及伏主勒群兩大系統,伏主勒群包括屏東瑪家鄉以南的南排灣,和台東地區的東排灣。北排灣由於和部份魯凱族仳鄰而居,在服飾、器物的風格型式上,反而與其他地區的排灣族差別較大。 |
(三)族群特質 |
●世襲的階級制度:
該族顯的特徵為其貴族與平民之分的階級組織與整個生產經濟形態特色,族組織在台灣原住民族中最複雜亦最具特殊性。排灣族人一出生就確定了他的階級,但他們可以藉由爭戰、狩獵、雕刻等表現上提昇自己的地位,或藉著婚姻提昇子女的位階。社會階層共分三種:(1)貴族階級:排灣族的特權階級。(2)士族階級:其意義與特權在各社群不一致,可享有免稅及若干紋身及名號之特權。(3)平民階級:以勞力換取生活所需的階級。 |
●長嗣繼承家產、兩性平權的社會:
因其親系法則,既非父系亦非母系,實建立在長系繼嗣與旁系分出之家氏系統制度上。排灣族非常重視長嗣,是由長嗣來繼承父或母的家產。長嗣婚後繼承家屋,餘嗣通常會尋求與另一長嗣結婚的機會。否則婚後要靠自己的力量建一新房子。 |

長飼繼承家產 |
●祖靈崇拜:
從家屋內大型的祖靈像雕刻,反映了排灣族人對祖靈的崇拜。五年祭是排灣族祭儀中規模最為盛大、象徵內涵最豐富的。五年祭的重頭戲「刺球」,祭司在拋出球之前,會進行簡單的祭祀,並告知在場者此球的含意,像是豐收、健康、為幸福等,每個參與者都奮力向前,希望能刺中獲得好運。 |
●具藝術創作活力的族群:
排灣族人的生活週遭處處展現了他們的美感經驗與藝術潛力。藝術的表現是來自內心的需要與興趣,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這其實與其社會組織有相當密切的關係,因為排灣族的貴族不必直接親自參與日常的生產工作,所以有充裕時間從事工藝創作。這是與其他族群最大的不同點。 |
●融合並吸收其他文化的特質:
排灣文化在不同的時期吸收了許多外來的文化,經過涵化、融合變成自己的文化特質是排灣人歷久不衰的原因。 |
(四)經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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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上排灣族的生產方式,以山田燒墾為主,兼事狩獵畜養與山溪捕魚.生產的目的除自用外,一部分作為繳給貴族的租稅。小米,肉類,檳榔,芋頭等也習慣作為交易的媒介。農作物以小米,芋頭為主要糧食作物,其他還有花生,樹豆,甘藷等。芋頭以火烤乾後加以貯存,可供一年的消費。狩獵是男人的工作,與畜養同為肉類食物的主要來源。狩獵分團體狩獵和個人狩獵,但在觀念上獵場為貴族所有,因此獵人必須向獵場所有人繳租金。 |

世襲階級 |
貴族中的地主擁有農田及宅地,可享有特權有稅收,如土地稅,獵稅,山林稅,水源稅等。紋身的花紋為整個人形的;家名,人名與平民不同;住宅,房子較大,門楣上有蛇,鹿,人頭等雕刻花紋;室內正堂迎間的壁上有人像雕刻,宅前有司令台等;婚前有與其他未婚女子同居的權利;可穿豹皮衣。地主近親可免租稅,其他裝飾近似地主。 |
邊緣貴族與士社會地位相似,但邊緣貴族有貴族之名無貴族之實。其權利僅在刺墨的紋樣與人名方面與平民不同,其他平民一樣,是賴自己的勞力賺取生活上的物質和精神所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