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聖祠

舊城孔子廟,係1686年(康熙23年)鳳山首任知縣楊芳聲設學,及有釋奠之祭,廟在縣治之興隆莊。前有蓮池潭做為天然泮池,遠處有打鼓、半屏兩山左右拱衛,近則有龜山、蛇山相互環抱,地勢鍾靈毓秀,廟置其間,形成人文勝地。嗣後在1704年(康熙43年)、1719年(康熙58年),分別經由知縣宋永清、李丕煜兩度重修,然規制仍未完備。至1752年(乾隆17年),知縣吳士元復加重修,規模方全。

乾隆51年的林爽文事件時,頗遭破壞,直到1877(光緒3年),知縣孫繼祖重修後,始復舊觀。逮及乙未割臺後,日人於廟內興建「舊城公學校」(即今日的「舊城國小」),使得原有廟貌再遭摧殘,光復後便只僅存「崇聖祠」一間了。這就是民國63年時,高雄市政府不得不於蓮池潭畔重建新孔廟的歷史背景。

關於「崇聖祠」的由來,必須先追溯到「啟聖祠」的典故。早在宋1800年(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真宗曾封禪泰山,又駕臨曲阜,謁文宣王廟(孔廟),幸叔梁紇(孔子之)父堂,命官分奠,並追封叔梁紇為齊國公,孔子生母顏徵在氏為齊國公夫人。到了1330年(元文宗至順元年),加封叔梁紇為啟聖王,顏氏為啟聖王太夫人,這是孔子父親獲封為「啟聖王」之始。

1530年(明世宗嘉靖9年),尊孔子為「至聖先師」,又令兩京(南京應天府、北京順天府)國子監及天下學校通建「啟聖祠」,奉祀啟聖王叔梁紇,以先賢顏無繇(顏回之父)等從祀。1723年(清雍正元年),詔封孔子五代先世王爵,錫木金父公曰肇聖王,祈父公曰裕聖王,防叔公曰詒聖王,伯夏公曰昌聖王,叔梁公仍曰啟聖王。並更啟聖祠為「崇聖祠」,肇聖居中,裕聖居左,詒聖居右,昌聖次左,啟聖次右,俱南向,配饗從祀如故。並本長幼有序之旨,每年祭孔釋奠之時,先祭崇聖祠,再舉行祭孔釋奠大典。但是,很可惜至日據時期之後,歲久傾圮,又缺乏維修,大部份的建築物被改變舊城公學校用地,最後只剩下一座崇聖祠,而且原有九開間,現亦只剩下中央三間的享堂了。

為了保存這座僅存的建築物,近年曾經整修,並且將散置附近的十一方石碑收集起來,重新立於祠後,成為碑林,以利永久保存。從右至左分別是:「下馬碑」(康熙年間)、「上諭(諭封孔子五代王爵並合祀碑記)」(乾隆35年、西元1770)、「忠義碑」(雍正3年、1725)、「審定牛埔界址碑」(乾隆元年、1736)、「新建明倫堂碑」(乾隆12年、1747)「南協遊府丁公去思碑」(乾隆30年、1765)、「功德碑」(乾隆33年、1768)、「臥碑」(嘉慶25年、1820)、「重修學宮碑」(光緒4年、1878)與「潮軍義勇祠」(光緒4年)等十座。就中除了「下馬碑」的碑材是砂岩、「功德碑」是青斗石以外,其餘八方石碑皆是花崗岩。而「新建明倫堂碑」與「重建學宮碑」,吾人尚可於《鳳山采訪冊‧千部‧碑碣》中諷誦其文,餘皆難考。現在舊孔廟崇聖祠座落於舊城國小內,祠內已未奉祀牌位,然屋架採用簡樸大方的三通五瓜式,柱礎為古老的珠石,仍保存了康熙年間初建時的風格。

祠前的龍雕御路,雖有破損,仍可感覺其氣勢非凡。祠堂內尚可見到斗栱及「旋子彩畫」,屋頂上則有陶燒龍飾與葫蘆。民國68年時,舊城孔廟崇聖祠曾依內政部68.10.8臺內民字第四九二○三號函,暫定為國家第一級古蹟;民國73年時,卻因修護不得其法,被降為國家第三級古蹟。崇聖祠雖然只是原有孔廟的一部分,但是它的存在說明了中國文化到達臺灣的影響力,是僅次於臺南孔廟建造的文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