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祭典 成年祭典 結緍祭典 死亡祭典 特殊祭典

死亡祭典

泰雅族

泰雅族的死亡分為善終及惡死兩類;凡在家中有親屬陪伴而死亡者為善終;在野外露天死亡或被害以及自殺、難產等皆屬惡死。

泰雅人在死者斷氣後,近親須立即為之梳髮、洗面、換穿盛裝、胸衣、戴首飾、耳飾、臂飾後,用一塊布舖在地上,將屍體從上移至地上,屈其手足於胸前做蹲距狀,然後用布條把屍體包起來,用帶緊縛。然後由男性近親在死者斷氣之床下掘一圓穴,深約五、六尺,足可豎放屍體,屍體的面多朝向河岸。然後將死者的蕃刀、煙斗等陪葬於墓穴內,然後蓋一石板,覆土於其上整平。

喪家在喪葬後半月或一個月後,邀請曾參加喪葬之親戚,至其家飲酒,主喪人及死者的配偶持酒赴野外,呼亡靈作祭並送亡靈赴靈界。送靈後即表示一切回復正常。若有惡死者,通常在發現死亡之處就地掩埋。喪葬完畢後,請巫師作禳祓祭以驅除惡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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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夏族

賽夏族人認為衰老疾病死者為善終,橫死與戰死者為惡死。

橫死者須就地掩埋並舉火行祭,堆石於掩埋處以示禁忌。善死者在彌留之際,家人便須將之移至地上,因為死在床上是為惡死。垂死者置於地上後,家人為之洗浴,斷氣後為之易盛裝。然後將死者扶起來,兩腿曲於胸前,以布包起來。

家中女子煮新飯,將數粒飯塞於死者口中以為辭食,男子則出外尋覓埋葬地。男子們在野外適當處,掘深三、四尺之橫穴,將屍體抬至墓旁後,由最近親屬背向墓穴,以左足蹴屍入穴。屍身入穴後以面向東為吉,面向上或向西為兇。

屍身伸直橫臥穴中,以包屍體的布覆蓋之。將鹽巴灑在屍上,再覆以茅草,再覆蓋泥土,最後用短竿插於墓之四周 ,再以石塊圍砌即可。埋葬時同一氏族的人必須參加,死者生前的遺物,除武器外,一律陪葬。埋葬之第三日,家人蒸糯米飯,殺雞持往墓側祭亡魂,然後家人全體食分,翌日出獵,獵獲歸來共食後,即解除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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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農族

布農族人認為死亡有善死、惡死。凡病死於家中為善死,死於非命則為惡死。善死者死後,家人將屍體移置地上,扶成坐勢,使股肱曲於前胸處,用藤帶或布袋縛之。於室內掘墓穴,深約四尺、直徑三尺,周圍以石板為壁,下葬時男性面向東,女性面向西。上面蓋以石板,之後填入泥土。惡死者,僅由首先發現者就地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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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族

鄒族死亡分善死及惡死兩種。善終者在彌留狀態時,須從床上移至房子中央的月桃席上並易盛裝。待其氣絕後,行曲肢葬。由同族男子挖掘墳墓,將屍體用番布包裹後埋葬,穴上蓋石板,掩土踏實,行屋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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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凱族

魯凱族的喪事處理和埋葬方式,都是依善死或惡死而各不相同。惡死者在處理程序上附帶有諸多禁忌,如於部落野外意外傷亡者,同部落之人需於獲知消息後立即於為埋葬之返家,而死者則有近親就地埋葬;夭折而亡者多只為長牙的嬰兒,由父母隨即埋葬;孕婦難產而亡者,尤被視為大凶事,僅由父母或配偶處理,其所留衣物及治喪者所服均應一概遠棄。

一般喪葬的處理方式是,由近親為其易盛裝,亦採用曲肢葬,並在室內埋葬,及揭開屋內地下石板掘墓而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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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族

排灣族人認為人死後靈魂變成死靈。死靈有善惡兩種,善死者為善靈,可歸大武山靈鄉成為祖靈;橫死、惡死者之靈魂變成惡靈,徘徊在死去之地而成為幽靈,向路過之人作祟,幼兒夭死者之靈返回太陽處,以便再次投生。

善死者之喪葬處理方式如下:

  1. 入殮。
  2. 訃告親友。
  3. 告別祭:個人依次觸死者之右肩,並對死者致惜別之意。
  4. 下葬:排灣族傳統上,對惡死者行室外葬,其餘多行室內葬。
  5. 改火驅靈:埋葬完畢回到喪家,凡參加喪事者需以預置的三盆水,以手潑水灑在喪家門口地上,口中祝告亡靈勿再回家,勿使家人生病。
  6. 服喪。
  7. 招靈祭。
  8. 慰問遺族。
  9. 除喪忌。

滿月驅靈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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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南族

卑南族傳統喪葬儀式如下:

  1. 裝殮:死者由家人及近親裝殮。
  2. 掘墓下葬:同族男性在室內掘墓穴。掘成時由長老以琉璃珠三顆拋入穴內,然後置屍穴內,頭向西,面向上,死者的衣服、飾物也放在墓中,男性置腰刀一把,女性則置鋤一把。
  3. 改火、改水:埋葬後翌日,喪家請女巫來家改火,棄舊火於室外,用火石打火,點燃薪火。棄舊水,用竹筒汲取新水,表示重新開始新生活。
  4. 除穢淨身。
  5. 稻田間做祭以恢復田間工作。
  6. 出獵除服:第五天,喪家之男性集體赴山中出獵。
  7. 別靈:喪家由女巫陪同,帶檳榔實、料珠等到祖家前作祭。此後即恢復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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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族

阿美族病人臨終時,需由家人洗淨身體,易服裝。埋葬需於死亡當日或次日舉行,行室外葬,裝殮完畢,通知親友來參加葬禮。墳墓常在住屋北側。下葬後覆土於墓,以卵石排成圓形記號,時日一久,泥土下陷,不得修理,來往踐踏也不禁止。

葬禮完成後,喪家以鐵器一件,以鐵釘為象徵物,贈送每一助葬者做為答謝。埋葬完成後,當日舉行送靈祭儀,由巫師主持。

送靈的第二日,巫師為助葬的全體親屬穰祓除穢。當晚由巫師用陶罐將亡靈請回,迎到房屋中央,用芭蕉葉穰祓,以糕、酒、檳榔供奉祭祀,族人皆參加。

回靈禮第二天需出漁禮,也就是同族壯丁相率去捕魚打獵,老年者隨後前往。待有漁獲,便在河邊將魚分兩堆,一堆在河岸生火煮熟共食,一堆帶回喪家,由喪家煮魚答謝親友。此時親族各以穀草點火,攜帶葬禮時所接受的謝禮和鐵器歸去,葬禮全部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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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美族

雅美族善死者臨終時,死者家屬及近親都會趕來。男人們到時,頭戴藤帽,身穿背甲,右手按著劍,左手執木槍,全身武裝,如上陣作戰狀,這是為了防禦死靈攻擊。他們集合於喪家內,辦理喪事。

  1. 報喪。
  2. 停殮:只能在白天埋葬。成殮時,將死者雙手掩至面部,膝蓋碰到下顎,用麻布包裹,並綑
  3. 以細繩,成為球形,放在屋中。自成殮至出殯之間,需由死者的家屬或參加喪禮的親屬一人至數人,輪流至屋頂上面「告別死靈」,這是該族喪禮中最嚴肅的場面。話別儀式完後,即可出殯。
  4. 出殯:出殯時,由男親屬背屍。背屍時是把繩子掛在頭上,向墓地走。送葬的近親男子們 也一起,讓背屍者行走在行列中間。
  5. 入葬:進入墓地,留一人看守屍體,餘人找尋一適當的埋葬地,,然後以掘棒掘深約等於一人身深的東西向寬長的墓穴,然後把綑屍之繩解開,再把屍體放置倌內,頭朝東,身體右側靠地,臉向北,不可向著太陽。當屍體放好,即蓋上兩端側板及上面頂板。
  6. 離開墓地:墓穴上所堆的砂土,需好好按平。
  7. 驅靈穰邪的儀式。
  8. 告別死靈的儀式:喪家的家人一到家就放聲大哭。這天用餐前後,仍須舉行向死靈告別的儀式。

第三天,一起舉行第三次告別死靈儀式。第三次告別做完,大家帶著水槍或魚網去海邊捕螃蟹或魚,當天烹煮。至此,幾天的喪事算是全部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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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族

邵族的喪禮由頭目 先生媽共同處理,死者家屬必須在家人死後的第二天清晨四點,於家中祭拜。從前邵族人多行「甕葬」,先將死者的四肢彎成蹲踞狀,用繩子綁好,再在放入缸中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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