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道異物阻塞、無意識、呼吸停止假設情況:傷患呼吸停止、異物哽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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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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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輕拍傷患肩膀並大聲叫喊:如「睜開眼睛」。 | ||||
(2) | 無反應,則大聲呼救,叫人幫忙打119,若無人則自行先打電話呼救,再施救(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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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呼吸道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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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跪在傷患肩膀旁,壓額推下巴,暢通呼吸道:靠近傷患頭部的手放在傷患前額上,手掌力量穩定向下壓,使傷患頭向後仰起,另一手的食指與中指二指放在下巴骨上,將下巴抬起往前推;不可施壓力於下巴下面的軟組織。 | ||||
(2) | 評估有無呼吸:耳朵靠近傷患的口鼻,眼注視傷患胸部,口述:看胸部有無起伏,聽有無呼吸聲,感覺有無空氣自傷患口鼻呼出來。(說明無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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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給兩次足夠的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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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壓上額的手之大姆指與食指將病人的鼻孔捏緊,深呼一口氣,張大嘴巴,將嘴唇完全罩住傷患的嘴,以每次1至又1/2秒的速率用力吹二口氣,呼吸道阻塞嗎?暢通呼吸道,再給人工呼吸,確定異物塞。 | ||||
(2) | 吹氣時,要看傷患的胸部有無昇起,暫停吹氣時,移開嘴巴,注意傷患胸部是否下降。(說明氣道阻塞異物哽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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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腹部壓擠 | ||||
(1) | 跨跪於病人大腿兩側,一手手根放在肚臍與劍突中間的腹部位置,另一手邊疊於該手之上,手指互扣翹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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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兩手在腹部快速朝內上方推擠6∼10次,推擠時手不可偏左偏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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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指掃探法 | ||||
(1) | 傷患臉向上,急救者跪在傷患頭側,打開傷患嘴巴,用靠近傷患腳部的手的拇指及其他手指抓住傷患的舌頭及下顎往上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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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另一手的食指沿著傷患臉頰伸入舌根,掏取異物。(不論有無取出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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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暢通呼吸道,再進行人工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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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評估(以下考生以口述) | ||||
(1) | 若空氣仍不能進入傷患肺中,則繼續重複腹部擠壓,手指掃探,暢通呼吸道吹氣,直到異物被清除,空氣能順利入患者肺中。 | ||||
(2) | 若空氣能順利吹入患者肺中,摸頸動脈評估循環功能,若頸動脈有跳動,只要給予人工呼吸;若頸動脈沒有跳動則進行C.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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