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必須搞清楚兩個不同的名詞。一個是史實。一個是對史實的解釋,即是觀點。史實是不容改寫。觀點,可以有很多種:因為對史實的解釋是見仁見智的事情。
林則徐銷鴉片,是史實。稱為鴉片戰爭(Opium War)是因為以解釋來命名,就是把該場發生1839到1842年之間的中英戰爭解釋成為一場為鴉片煙而打起來的戰爭。
而英國人則將這場戰爭解釋成貿易(商務)戰爭(Trade War)。鴉片,只能算是一個導火線。外國人不滿的主要是中國對外國人來華貿易的不平等關係,英國早就多次遣使來華交涉,中國不理,才導致鴉片戰爭,所以,這場戰爭是貿易戰爭。
任何一個國家或民族,常用有利於自己的觀點來解釋歷史。但是解釋是否符合歷史事實,就要看所引用的證據使否充分,推論是否合理。
對鴉片戰爭的歷史解釋,學者也有很多不同的說法:
1.鴉片戰爭說-英國不滿中國禁止鴉片而大興兵戎,認為英國打的是不義之戰,是一場侵略戰爭。
2.貿易戰爭說-雙方對貿易的看法不同,英國贊成自由貿易;而中國則限制貿易。
3.文化衝突說-費正清認為雙方各方面的衝突,都是源於文化上的不同,所持的是兩套迥異的世界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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