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辦法加強

一、高雄市監理處函發辦理本市大專院校及高職機車巡迴安全教育宣導活動相關事宜。

二、本案結合現行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宣導現況及特性,整體統合規劃建議分析如后:(一)鑑於本校學生數眾多居全市之冠,而位處之地域亦為全市交通事故肇事率最高之行政區,自然學生肇事之比率逐年攀昇、不減反增,校園週邊道路觸目所及皆為無照駕駛、未戴安全帽、自行車雙戴、違規超速等情事,宜速建立明確有效之教育及管制措施因應消弭之。

(二)基於上述,建擬方案如下:

  1. 加強上、放學校外聯巡勤務之查察與糾舉,除依過犯情節,引用校規處以警告貳次至小過乙次之處份外,並專案建立檔案列管追蹤,利用導師會報時機公佈週知。
  2. 納入班級秩序競賽重點評分項目實施加扣分作業,擴大管制層面與效果。
  3. 凡曾因交通違規而遭致教官、市警局等相關單位取締懲處之學生,則由職主動向監理處道安講習班申請機車巡迴安全教育1-2小時,同時結合改過銷過程序辦理(未全程參加者不得銷過)。
  4. 由職收集彙整符合本校特性可用之交通安全統計資料,不定時繕造「交通安全教育宣導通報」,藉由導師會報時機發放各班級張貼公布週知。
  5. 餘教育宣導部份,以學期「交通安全教育宣導週」辦法與教育局現行各項活動等補強併用,結合綿密之架構體系彈性運用,務求落實於生活化、習慣化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