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隊長管理

一、正車長座位於校車前門右側靠走道第一個座位,到校時第一位下車(配載校車長證)協助校車糾察檢查車證(要求並提醒同學養成下車前配掛出示校車證的習慣),糾察未就位時,即由校車長自行檢查;放學時要求上車同學排隊上車及出示校車證查驗搭車資格,凡上、下車時發現未帶校車證、未(緊)貼照片、蓄意錯搭校車等違規情事,應即登記詳註其車號、線別、班級、姓名、學號等,繳交校車管理教官或幹部列記懲處,以維校車紀律與公平。

二、告知被登記違規學生應於二週內,每日12:00時至12:15時至校門左側校車秩序幹部處複檢,未於期限內完成複檢者則依校規懲處記過乙次(無證搭車)或警告乙次(未(緊)貼照片、未帶校車證)處份。

三、正、副車隊長應於取得校車電腦排位表三日內,依表完成手動人工細部調整報繳管理教官查核登載,並公佈全車乘員傳閱知悉,對位入座與輪流,每日嚴格執行查驗核對;隨意佔坐他人位置或蓄意以各種理由拒絕輪流座位者,立即通報管理教官以校園霸凌事件,視情節依校規重懲不貸處理,以確維校車同學整體公平性。

四、正、副車隊長若經乘車同學反映或教官稽查發現循私舞弊.濫用職權.怠忽職守等行為屬實,視情節以校規嚴懲大過以上處份,並即撤除正(副)車長職務,故有關經簽署之原始電腦抽籤座位表,均應妥慎保存張貼於校車學生名冊隨時提供查證質詢。

五、校車各項狀況應詳實說明人、事、時、地、物,填載於校車回報本,每週四12:00時前繳交至教官室由王序中教官批閱後,週五上學時請由正車長自班級櫃中取回。

六、搭乘校車應注意禮節,上車時請向司機先生問早(好),下車時亦應道聲謝謝,並督促下車同學記得將車窗關閉、垃圾帶離,共創和諧友善、整齊清潔的優質搭乘環境;另正.副車長均應於全車乘員下車後,返車清車,確保人.物完全淨空後方可離去。

七、校車行駛期間督導同學勿將頭手伸出車窗車外,車內聊天談話以兩人耳聞為原則,勿大聲喧嘩擾人安寧。

八、副車長座位於校車左側安全門後靠走道之位置,下車(遊覽車)時於後門就位協助正車長檢查乘車證;若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時,由副車隊長負責開啟安全門引導後半部同學儘速離開校車,另正車長則指揮前半部同學採取緊急逃生措施。

九、正、副車隊長對上述各項職責所擔負之責任均等,惟意見相左時以正車長為主,執勤應以服務全車同學為前提、公平公正為原則,嚴加注意自身行為與態度,期間有任何疑難或衝突,請即向王序中教官(0938595937)回報協助妥處。

十、各正、副車隊長均應保持手機暢通無礙,尤其車輛行駛期間,以因應校車延遲或緊急狀況處置之需。

十一、未規定事項得另行以車隊長會議或臨時交付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