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德校車創新措施
樹德家商校車座位電腦排位系統作業規則
一、 凡搭乘本校校車(含自購校車及租賃遊覽車皆屬之)學生,除經遴選核派之各車正.副車隊長.特殊教育學生及因身體狀況不宜久站,持有相關足資證明文件,並經校車管理教官審核在案開具證明之學生外,均適用本規則參與座位電腦抽籤作業.
二、 由總務處依校車路線與完成繳費領得校車證座位之學生,建立以各線校車為單位之搭乘學生個人基本資料庫(應包含學生班級.學號.姓名.性別),以作為本系統作業之依據;另第一項之特殊學生由校車管理教官個別鍵入區分,不需列入抽籤直接給予固定座位.
三、 應列入抽籤學生由電腦採亂數,於活動中心公開由各車正.副車隊長.各車一至三年級代表監看,建立抽籤號碼後,另行存檔列印與當場簽署,以利編排座位及學生查考
四、 電腦排位作業採下列原則建立系統程式運作:
1.應抽籤人數(P)
=全車人數(A)-正.副車隊長(B)-特教班人數(C)
-傷疾人數(D)
2.可供抽籤之座位數(S)
=全車座位數(E)-正.副車隊長(B)-特教班人數(C)
-傷疾人數(D)
3.應抽籤人數(P)-可供抽籤之座位數(S)=座位不足數
(F)
4.座位不足數(F)×2=輪流座位數(G)
5.應抽籤人數(P)-輪流座位數(G)=固定座位數(F)
6.依據個人籤號以下列方式劃分固定與輪流座位
(1) 籤號∼(F)......固定座位籤號範圍
(F)-1∼(P)......輪流座位籤號範圍
五、 編排座位原則如下:(校車座位表如附表一.二)
1. 車隊長座位於校車前門左手邊第一個座位,副車長坐於安全門附近座位;餘特教班.傷疾同學則依序自車頭由前至後平均分配於近前車門之座位。
2. 固定座位編排於兩側座位之接近車窗位置,可於搭車時先行進入就座,以利輪流位依規則輪換座位便利.(每個座位標示1人)
3. 輪流座位編排於兩側座位之接近走道位置,除便利同學輪換座位外,亦有利正.副車長核校查驗及調整座位.(每個座位標示2人)
4. 編排座位應儘量依下列條件順位原則行之:
(1) 依同性別
(2) 依同班級
(3) 依同年級
六.上述作業完成後,應列印下列文件公佈週知及交付正.副車隊長
依據執行座位公平督導,以維校車紀律:
1.各校車座位表
2.各校車電腦抽籤個人籤號號碼表(亦應將不需列入抽籤同學:正.副車隊長.特教班.傷疾同學等列出)
3.推廣輪換學生應以特殊符號標示識別,以利梯次輪換後查考,
維護其座位權益.
七.每學期開學後,視總務處完成乘車學生基本資料庫建立後,儘速
辦理公開電腦抽籤與排位作業,餘因輪換班更換梯次.新加入或
轉出之乘車學生與其他因素,致座位有所變動時,均不再採取該
作業,而以人工編排方式執行,維護大多數同學權益,並兼顧有
效管理及本作業之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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